建筑隔聲是為改善建筑物室內聲環(huán)境,隔離噪聲等干擾而采取的措施,包括空氣聲隔聲和結構隔聲兩個方面。所謂空氣聲,是指經空氣傳播或透過建筑構件傳至室內的聲音;如人們的談笑聲、收音機聲、交通噪聲等。所謂結構聲,是指機電設備、地面或地下車輛以及打樁、樓板上的走動等所造成的振動,經地面或建筑構件傳至室內而輻射出的聲音。在建筑物內空氣聲和結構聲是可以互相轉化的。因為空氣聲的振動能夠迫使構件產生振動成為結構聲,而結構聲輻射出聲音時,也就成為空氣聲。減少空氣聲的傳遞要從減少或阻止空氣的振動入手,而減少結構聲的傳遞則要采取隔振或阻尼的辦法。
《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huán)境污染控制規(guī)程》DB11/T 1445-2017標準中規(guī)定“住宅建筑工程分戶墻兩側房間之間空氣聲隔聲檢測及裝修住宅建筑工程臥室的分戶樓板撞擊聲隔聲檢測,應抽檢有代表性的分戶墻或分戶樓板,每個單位工程抽檢數(shù)量不得少于分戶墻或分戶樓板構件數(shù)量的5%,并不應少于3 個。”